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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龙同志于2012年5月7日至2012年5月15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用2844.63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1841.29元,经本人申请,金山管理站分工会审核,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核实,按照《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会员李文龙发放互助金313.00元。
兰成诗同志于2012年4月26日至2012年5月16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用16087.64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11850.21元,经本人申请,德阳管理站分工会审核,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核实,按照《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会员兰成诗发放互助金2015.00元。
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12年5月21日至2012年5月28日止。若对以上2位会员发放互助金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工会反映。
部门(单位):工会 联系人:阳天蓉
联系电话:0838-2501794
邮政编码:618000
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
2012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