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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属各单位:
根据2014年德阳市社保缴费基数及我处职工工资变动情况,职工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相应作出调整。现将各单位职工个人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根据《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201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要求,2014年单位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上调为2451元/月。因此,2014年职工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金额为49.02元/月,计划外用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金额为196.08元/月。
二、执行时间:医疗保险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养老保险从2014年1月1起执行
(需补扣1-6月)。
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人事科
2014年7月3日
请各单位签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