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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及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chenjf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5-12-30 00: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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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渠第二管理处

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及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

通     知

 

处属各单位:

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水利部办公厅先后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530号)、《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水明发〔201542号),为切实做好我处岁末年初及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处实际,提出具体要求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岁末年初及元旦春节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

岁末年初及元旦、春节期间往往是各类事故的易发高发时段。根据水利行业历年来的事故统计数据,这段时间的事故发生率明显较高,必须高度警觉,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防范。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文件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要求,从思想认识、责任落实、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应急管理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岁末年初及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处安全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逐级、逐岗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科室要根据科室职责加强督促检查,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督查,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

三、切实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在已开展的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深入开展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及回头看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岁末年初和节假日特点,全面排查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危险因素、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生产安全。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安全隐患的自查自纠,对前期检查发现的隐患要逐一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到位。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重大隐患,要严密监控落实好安全措施和责任人。处安办将择时对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

岁末年初,节日将近,在建项目施工人员归心似箭,极易出现抢任务、赶工期的行为,容易忽视安全生产。各项目部要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坚决避免忽视安全盲目抢任务、赶工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等行为,从源头上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岁末年初,受低温、雨雪、冰冻、雾霾天气影响,易发交通安全事故。各单位要加强对车辆的安全管理,抓好雪天、雾天和冰雪道路行车安全,严禁超速和酒后、疲劳驾驶。特别是各在建工程项目部要加强对施工现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

冬季干燥,节日期间也是火灾易发期,各单位要切实抓好消防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春节放假前各单位要认真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重点对办公室用电线路、食堂用气、仓库、易燃易爆场所、消防设施、安全疏散通道等重点场所和关键部位进行检查;并要求干部职工放假离开时要关闭办公室电源、门窗。加强节日前各类职工文体活动的安全管理和监控,同时要求干部职工节日期间遵守法规,引导大家尽量不要燃放烟花爆竹,如确需燃放烟花爆竹要加强安全管理和监控,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切实做好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

各单位要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巡查和安全保卫工作,认真落实值班工作的各项制度,要严格领导干部带班和巡视检查制度,加强安全值班,落实岗位责任。一旦发生事故和出现紧急情况要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附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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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

                             2015年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