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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管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和督查的通知
处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落实水利部水明发[2009]27号和水利厅川水函[2009]712号文件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全国水利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三项行动,迎接水利部、水利厅安全生产检查组的检查,特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全面排查治理水利重点部位事故隐患,严防重特大事故。
1、安全管理。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开展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部位事故隐患督办情况;应急管理工作落实和应急预案制定情况;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重要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以及劳动保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事故报告、处理和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等。
2、水利工程建设。工程建设中项目法人、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责任落实和安全保障措施;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在建工程防汛安全责任制、度汛方案和事故应急预案;高边坡、地下洞室、基坑、起重设备、施工机械、模板、脚手架和油库、炸药库、仓库等的安全防范措施。
3、水利工程运行。各类水利工程,尤其是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和水库安全运行各项规章制度;泄洪建筑物安全运行;水库大坝安全监测、水雨情测报通信预警设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制定和事故转移避险和救援演练;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安全措施、施工安排、建设管理、巡视检查和调度运用方案;水库安全管理机构、看护人员和日常巡查;水利工程永久设备使用和维护情况。
4、电站和在建工程安全度汛措施;电站安全管理分类和“两票三制“执行情况;黄鹿水厂安全运行情况及水质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事故转移避险及。救援演练。
5、水利工程安全度汛。鲁班水库安全防范和监控措施;安全责任人、专职管护人员落实情况和“防、抢、撤“措施;在建水利工程度汛方案、汛情水情预警预报、发生险情时的应急预案。
二、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各单位要围绕安全度汛、鲁班水库、大填方、病险水利设施、水厂、发电、输水、工程建设等开展隐患排查,落实隐患整改和事故防范措施,保证安全生产。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既要排查基础设施、机械设备、作业环境、现场防护中的隐患,也要查找思想认识、规章制度、安全投入、监督管理、教育培训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落实监控措施;对重大隐患,要实行跟踪治理,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对已经排查出但尚未治理的重大隐患,要逐一分解,落实责任、人员、资金、整改期限和应急预案,加大治理力度,尽快解决。
三、强化监督指导,认真开展督促检查
各单位要在前一段开展安全检查的基础上,以此次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为契机,进行再认识、再布置、再检查、再落实、再整改,真正履行对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职能,进一步强化监督指导,将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落实到每一个水利工程重点部位,督促各单位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水利部、水利厅将于7月中下旬派出检查组,对水利重点领域和重点地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组立即对水利工程重点部位督促检查。希望各单位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基础上,进一步做好迎检工作。
安全生产办公室
二00九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