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沱江支流青白江河道防洪治理一期工程(一标段)进行单位工程(合同工程完工)验收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5-04-21 00: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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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4月16日,人民渠一处在机关二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沱江支流青白江河道防洪治理一期工程(一标段)单位工程(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会。项目法人、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质量检测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运行管理等单位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单位工程验收工作组和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工作组。     验收工作组成员查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相关工程建设资料,听取了参建各方的工作报告,经过验收工作组成员的充分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已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现场已清理完毕,验收资料基本齐备,施工质量合格,具备验收条件,同意验收并交付试运行。经验收工作组确定,该项目合同工程完工日期为2014年7月1日。     项目部副经理、总工程师李国贤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及验收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要求。项目部经理、处长王世容对参建各方在建设过程中付出的艰辛努力表示感谢,对工程建设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参建各方要高度重视资料整编工作,密切配合及时修改完善相关资料,为竣工验收作好基础工作;二是参建各方按照会议要求、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办理工程建设后续工作;三是项目部认真细致把好资料审核关,配合审计单位做好审计工作;四是协调落实好工程建设地方配套资金;五是运行管理单位要做好工程试运行期间的监测工作,加强工程运行管理。        (供稿:工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