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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天学同志48岁于2014年03月27日至2014年04月01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1481.68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605.66元;经本人申请,鲁联电站分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阎天学会员发放互助金109.00元。
刘金蓉同志43岁分别于2014年04月09日至2014年04月24日、2014年05月04日至2014年05月09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6887.60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5097.83元、总医疗费1886.36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1054.75元;经本人申请,鲁联电站分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刘金蓉会员分别发放互助金918.00元、153.00元。
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14年08月04日至2014年08月11日止。若对该会员发放互助金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工会反映。
联系电话:13689648633 联系人:阳天蓉
2014年08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