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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水利厅《关于对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人:liaoyw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3-05-21 00: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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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发水利厅《关于对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的通知

处属各支部:

       按水利厅开展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根据处党委安排,现将水利厅《关于对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转发给各支部,请各支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

党   办

2013年5月21日

 

关于对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厅直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

    按照省委开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主题教育活动督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对主题教育活动动员部署阶段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的通知》有关要求,根据我厅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我厅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督查组将分阶段对各单位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第一阶段全面动员阶段(5月中旬)  重点检查组建机构,建立制度,迅速进入状态的情况;了解制定实施方案、动员部署,实现组织发动全覆盖的情况;听取基层干部职工对主题教育活动的建议意见。

第二阶段集中学习阶段(5月中旬--5月底)  重点检查是否按照主题教育实施方案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分层次、分专题集中开展了针对性、时效性强的主题教育。

第三阶段交流讨论阶段(6月上旬--6月中旬) 重点检查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是否带头参与到学习讨论中、围绕活动主题承诺践诺;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带头讲党课、做报告;是否按照主题教育活动要求,把交流讨论与统一思想、凝聚力量、转变作风、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取得显著成效。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6月下旬--7月上旬) 重点检查各参与主体对主题活动的合理建议和意见是否得到采纳、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及时整改;是否按照主题教育活动要求,及时总结学习讨论情况,形成“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的系统化措施和制度化成果;是否通过制度约束规范党员干部和职工的言行,把主题教育活动要求转化为自觉行动。

二、督查方式

    厅“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督查组,全面负责主题教育活动督促检查工作,全面统筹协调各方面督查力量,采取书面督查、实地督查、跟踪调查、回访督办、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通过开展面上督查、重点抽查和交叉检查,既了解各单位落实厅党组部署要求的情况,也要了解结合实际采取的新举措新办法,还要注意发现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促进主题教育活动在厅机关和厅直属各单位全面展开,务求实效。

三、有关要求   

(一)及时通报。对督查组开展监督检查的情况,适时形成专项或综合性督查报告,经厅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同意后下发通报。同时,对各单位涌现出的先进典型,通报表扬、总结推广,对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的,责令限期整改。

(二)及时总结。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主题教育活动总体安排,每一阶段结束后,及时总结、报送本单位、本部门组合实际开展活动的主要做法、创新举措、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三)加强联系。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主题教育活动文件、材料的收发报送,并于2013517日前,将本单位主题教育活动机构及联系人、联系方式报厅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巩清林,电话02886932414,电子邮箱15712081@qq.com

 

 

         四川省水利厅开展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516

 

 

送:省直工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水利部、厅党组、厅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