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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分干渠工程安全巡查简报(第24期)

发布人:lishuai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6-07-25 00: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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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722日,处安办陈俊佛、刘元虎、王湖一行在红旗分干渠项目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人员陪同下对三个施工标段进行安全、防汛、治安、消防专项检查,针对检查中暴露出的问题在现场进行通报、交流。

    检查组一行于上午9点开始分别进行检查:施工现场的警示标语、标牌的设置;防汛预案及防汛物资的落实;道路交通的减速垫、限速标牌的设置;规章制度上墙;施工项目部人员组织机构;安全日志及安全资料;施工区域用电线路、仓库、易燃易爆场所、消防设施、安全疏散通道等重点场所和关键部位。

    项目部周勇向参建各方通报了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督导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16851号)、《四川省水利厅关于深化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16944号)、《关于对都江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红旗分干渠工程安全生产和度汛安全工作存在问题的整改通知》(都扩改督察〔20161号)三个文件。并提出以下要求:

    1、检查中发现较多安全隐患,施工单位要及时整改。

    2、对洞脸附近山体、排水沟加强监控巡视,做好安全记录。

    3、各单位做好隧洞分期浇筑的准备。

    4、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管理。

    5、加强洞内有害气体检测,做好记录。

    处安办陈俊佛科长要求各施工单位全面排查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危险因素、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生产安全。并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安全是第一位,各单位应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并做好各级安全教育。

    2、针对本工程使用大功率特种设备的特点,应加强高压用电和配电箱管理,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3、施工期间加强防汛安全、消防制安及施工场地外来人员控制与登记。确保工程安全顺利完工。

    处安办刘元虎副主任向各施工单位提出以下要求:

    1、针对轨道出渣特点,施工单位要加强梭式矿车在错车道的调度,避免出现交通安全事故。

    2、及时清理轨道上掉落的石块,防止车辆脱轨。

    3、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进、出隧洞必须登记,按要求佩戴安全帽。

    4、保障洞内外的有线电话联系畅通。

    5、与各工种施工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确保施工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到位。

    监理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按要求及时书面回复监理通知;加强洞内抽排风,保障施工人员安全;对新开挖出的岩面及时喷护封闭;加强施工用电检查、维护;特种吊装设备应设置安全距离,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

    各施工单位表示将认真对待检查出的问题,对发现的隐患要逐一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到位。对重大安全隐患点,要严密监控并落实好安全措施和责任人,从源头上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好汛期值班巡查和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认真落实值班工作的各项制度,落实岗位责任。

    魏光伟副处长向参会人员提出要求:

    1、参建各方均应及时完善安全资料,现场安全巡查均应有相关记录。

    2、针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各施工单位应全力整改,确保工程安全。

    3、电力是工程开展的根本保障,各施工单位应按规范操作使用电力,加强电力线路检查、维护,严防出现电力安全事故。

    4、目前防汛形势严峻,各标段均应高度重视,人、材、机均应时刻准备到位,确保工程安全度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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