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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都江堰灌区水环境治理,深化都江堰灌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切实加强灌区水环境保护,按照《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在都江堰灌区开展河长与灌区管理单位互访活动》(川河长制办函〔2020〕49号)的要求,2020年11月27日,人民渠二处副处长魏光伟带领相关工作人员到绵阳市开展河长互访活动。
会议上,人民渠二处与绵阳市河长办,安州区河长办、三台县河长办、涪城区河长办就人民渠二处灌区绵阳段河湖管理情况、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及河湖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交流,并签署联动推进水环境治理保护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秉持“区域协调、信息共享、平等互利、友好互助”的原则,加强绵阳灌区水资源保护、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双边协作,建立联合巡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查制度,形成灌区渠道管理保护地方、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协调机制和工作格局。
通过互访活动,协商解决河长制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拓宽信息渠道,更好服务灌区,为践行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的基础。
人民渠二处河长制推进办公室及相关管理站,绵阳市河长制办公室、安州区河长制办公室、涪城区河长制办公室、三台县河长制办公室,塔水镇政府相关人员参加座谈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