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议现场,多方围绕水利保护公益诉讼示范区建设展开热烈讨论并达成高度共识。
眉山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查部副主任吴劲松:
公益诉讼示范区的落地,是一个合作共赢的机会,既能扩大公益诉讼的影响力,也能震慑相关违法犯罪事件。同时,他还介绍了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流程、线索移交手续、线索评估机制、公益诉讼主体责任等。
眉山市河长办主任山平:
要进一步细化“公益诉讼示范区”框架协议,从多方面入手,找准切入点,建立“水管单位+河长+检察长”合作模式。下一步,可将具有正向引导价值、较好社会影响力的涉水案件作为公益诉讼的适用对象。
东风渠管理处水利保护科科长周焰:
得益于眉山水利管理站与眉山市及各区县河长办建立的联防联控联治“三项制度”,眉山灌片水生态秩序良好,但当前水行政辅助执法面临执法队伍力量薄弱、执法手段有限、执法力度不够等问题,统筹推进“水管单位+河长+检察长”的公益诉讼示范区建设,运用信息共享、线索互移、联合宣传、提前介入、案件咨询、联合巡河机制将大力提升灌区水利保护综合效能,为灌区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利工程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