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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通过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复查评审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4-12-29 00: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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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5日至16日,水利系统全国文明单位复查评审工作在北京集中举行,都管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孙小铭,党委副书记戴建康带领党办、文明办相关同志代表我局参加评审。
    11月30日,中央文明办召开会议,启动了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评选工作。水利部文明办12月5日对评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决定采用集中测评的方式进行,并要求各单位12月10日之前报送相关材料。省水利厅冷刚厅长、肖帆副巡视员专门听取我局参评准备工作情况汇报并作出指示,厅直机关党委给予重要支持和指导。局党政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这次评选工作,及时召开会议对参评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党办、文明办全体同志克服困难,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按照《水利系统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的要求,加班加点对我局2012年以来的文明创建工作进行梳理、归纳和总结,在短短5天时间内,完成了汇报材料、汇报PPT、创建工作文档汇编和图片展示册等规定资料并上报水利部文明办。
    在北京的集中评审会上,与会领导和专家对我局2012年以来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示满意。他们认为:四川省都江堰管理局至2011年第三次获得全国文明单位殊荣以来,创建工作始终不放松,坚持围绕单位中心工作;努力拓宽创建工作平台;精心打造古堰文化品牌,以服务灌区民生水利为己任;以提高单位职工福祉为目标,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取得双丰收。对照《水利系统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18个大项有工作指标体现,符合保留全国文明单位称号的要求。评审专家还对我局需完善的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供稿:吴修杰(文明办) 发布: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