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水利监管知识培训 提升灌区水政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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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0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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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灌区《条例》暨“河湖长制”“扫黑除恶”培训会在崇州召开
为推动《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普及“河湖长制”“扫黑除恶”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我局于5月28日—29日在崇州召开了2020年都江堰灌区《条例》暨“河湖长制”“扫黑除恶”培训会。
会上,管理局副局长杜春明指出:一是要强化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认识这次学习培训的重要意义,牢固把握《条例》的真正内涵。二是要认识到《条例》学习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带着问题去思考、去实践,扎实提高执法人员的执行力、战斗力。三是要用好河湖长制工作机制,灌区要在管理局平台上互通信息,维护好灌区的整体利益。
此次学习培训会邀请了省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余越峰、省河湖局二级巡视员宋超、厅政策法规处调研员张帆、厅河湖管理处副处长李根生进行授课。他们分别讲授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都江堰水利管理水平”、“河湖长制体系和工作要点”、“水行政执法及案件的处理”、“河湖管理政策法规及制度建设”四个方面的内容。通过培训,增强了水政人员对《条例》、河湖长制、扫黑除恶内容的知晓度,达到了深入宣传水法规的目的,为灌区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学员反响热烈,称赞这是一次“精神盛宴”,也是一次最接地气的学习机会。
局办、工程科、供水科、水政科、工业用水处、渠首处及灌区各管理处共计90余人参加了培训。

供稿:胡樱凡(水政科)
发布:信息中心